| 网站首页 | 文章中心 | 小说 | 散文 | 诗歌 | 演讲 | 日记 | 博客 | 论坛 | 书库 | 留言 | 下载 | 像册 | 网刊 | 信箱 | 站长主页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乘兴走笔 >> 文章中心 >> 特色专栏 >> 勃利家园 >> 生活故事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
   小时候我同样有错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 】  
小时候我同样有错
作者:刘春武    文章来源: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3-12    
   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,不太爱说话,即使和许多伙伴在一起,我也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站在边上,看着伙伴们疯狂地喊叫,并打闹成一团。也因为我不爱说话,一次,邻村的一位叔叔还认为穿着蓝衬衫的我是一位女孩。也因为我不喜爱打闹,我的衣服和鞋子,总是很干净,别的伙伴新衣服穿几天就搞破了,而我的衣服穿了半年还像新的,别的伙伴鞋子穿一个月就为烂了,而我的穿了一年还在穿。在大人的心中,我是一个好孩子,老实听话,不是一个败家子。许多乡亲教小孩时,第一句话就是“如何如何向我学习”,我幼小的心里常常被大人的夸奖声掩蔽掉。我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,但是一直保持在中上等,也从未得过第一名。可能因为我内向的原因,许多不明白的问题,从来不主动去问老师和同学。

   上学后,很多时候我都喜欢把时间花在学习上面,家里穷,没有钱购书,我就想法子跟乡亲借旧书看。但是六年级时,我迷上了打篮球,只要是没课的时间,我就会去休育老师那借篮球,到球投。当时学校的球场是一片黄泥地,几天没下雨,如果从场上走过一趟,都会灰尘纷,更何况在场上投篮球。但是我并没在意这些,对篮球却乐此不疲,我发现自己真爱上了这项运动。可是我的球技一直不是很好,也就因为球技不好,出事了。

一次,我们班同学私下进行一次分组友谊比赛,比赛时间是中息时间,当时中息时间是两个小时,一次分组友谊赛时间已经足够。正当大家为最后一场争夺冠军时,我拦住对方的一同学,抢他的球的过程中,我手指甲不小心刺到他的左眼,他痛叫一声,把球丢到了地上,我的心也飞快跳起来,心里非常害怕。同学们都围了过来,当时只看到球有一条红丝,没有其它迹象,球赛也因为我的过错,不欢而散。下午上完两节课后,受伤的同学就开始说左眼睛看东西模模糊糊,我和另外两个同学只好送他到镇上小诊所,开了几副药。回校后,我的心也放下了,按诊所医生的话,吃了这几副药就会好。但是第二天,他并没有来上学,他家中传话来,他的眼睛更严重了,只好送他到另外一个好一点的医院去治。我的心又开始悬起来了,由原来的担心变成了害怕。我想着:如果他的眼睛瞎了,我可能也会失学,因为我家不能有那么多的钱去赔一只眼睛。他没来上课的几天,我也好像总感到日子漫长。

周末回家,我不敢把学校发生的事情告诉父母,我只想走一步算一步。周日,我哪里也没有去,我把自已关在屋里。看着挂在墙上的相片,那是一张我们三姐弟过年前在一起照的。站在中间的是姐姐,她微笑地用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另一只手搭在弟弟的肩膀上。姐姐为帮家里补贴家用,小学毕业,就出外打工。我的父母都是实在的农民,父亲在农闲的时,也会到外面打工,但是因为家底薄,父亲分家的时候,可以说一无所有。当时我家住的房子都是借别人的。好不容易有一点积蓄,盖了三间房子,还没有装修,就搬进去住。父母为这个家已操了不少心,他们省吃俭用,供我上学,可是我不好好在学校读书,竟惹出了事。想着想着,我不争地流下了眼泪。

周一,我不知自己是如何到学校的,感觉脚下有千斤重。也许是上天帮忙,来到学校后,我看到了那位受伤的同学站在花池边,为了证实我自己是否看错,我走了过去。真的是他,眼睛没事了,我终于松了一口气,高兴地跟他打了招呼。

       本来我认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,可是,周二,我被班主任叫到了教导室,开始我还认为是我的模拟测试考得不好,吓得我一句话都不敢问。谁知, 班主任冒出:“其实,我也喜欢打篮球,并且我们老师间也展开一些对比赛,偶尔也会碰伤对方,但是,一般自己买点药,也就算了。但是你和他的事,他昨天下午找过我了,为了治眼睛,他花了六十元钱,你们一人出一半。”班主任都已作了决定,我还能说什么。

      这下我又愁了,三十元钱,对我来说,可不是小数目,用什么理由向父母要呢,我没辙了。当时我一个星期的零用钱只有三元钱,如果每个星期不花一分钱凑够三十元钱,要十个星期。

     那天我正愁着,在衣柜里找换洗的衣服时,一叠钱掉了出来,我寻思着,可能

是母亲放在那准备用来化肥的。我心里开始了思想斗争,我在心里对自己说,我是一个好孩子,不能拿,但是我的手却从里面抽出了三张十元。把掉出来的钱放好,我没有心思再找换洗的衣服,走出了房间。

   后来,母亲没有发现少了三十元钱,而我也一直把这件事埋藏心底,未说出来。

   多年来,我总感觉我是一个坏孩子,也因此,我没有再碰过篮球,也没有勇气向母亲坦白过。

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:乘兴走笔 http://www.cndazhou.net

文章录入:刘春武    责任编辑:刘春武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• 为希望活着

  • “批准”的背后

  • 包揽”不出责任心

  • 西餐厅

  •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v 苏ICP备05013324号 v
    版权所有 1999-2006 乘兴走笔
    站长:大洲(QQ:2175339) 副站长:阿萌 如雪